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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配合公务员强奸 官方已辟谣 大家不要相信

2024-01-05 来源:文库网

女子不配合公务员强奸 官方已辟谣 大家不要相信


近日,一条“弱女子不配合公务员强奸被判刑3年”的帖子在微信朋友圈传播, 9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洛阳市中院发表声明,辟谣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辖基层法院从未受理过被告人宋丽因“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的案件。
6月28日,微信朋友圈和微博传播一条题为“弱女子不配合公务员强奸被判刑3年”的帖子,引发网友热议。该网帖称河南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女青年宋丽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某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7月9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洛阳市中院发表声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辖基层法院从未受理过被告人宋丽因“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的案件。微博提出:网络发言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醒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洛阳两级法院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2010年3月,该帖子曾在网上出现,2010年3月29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曾联合发布声明进行辟谣:“广大网民朋友关注的关于宋某被江某强奸一案,经核实,该案并不存在。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从未受理此案,纯属别有用心的人凭空捏造杜撰的案情和细节,是对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名誉的恶意诋毁和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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