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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同居—走向天堂之路

2022-02-28 来源:文库网

选择同居—走向天堂之路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人,两者皆不抛
爱情是什么?社会心理学家肯德利克(D.T.Kendrick,1997)等人认为,爱情和喜欢一样,可用强化原理来解释。从某人那里接受了强化越大,人们便越可能喜欢和爱某人。这意味着,爱情是由强烈积极的体验所激起,被强烈消极的体验所扑灭。而斯托勒(R.Stoller)认为,对立、
神秘、风险等可引起性兴奋。多数心理学家认为,愉快和痛苦都能点燃爱情,这可以从生理上加以说明。愉快和痛苦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是强烈的唤起。喜悦、热情、兴奋和愤怒、嫉妒、憎恨都引起神经系统的交感反应,如脸红、心跳、出汗、颤抖、呼吸加快等。按照沙赫特(S.Schachter,1964)提出的情感第二因素论看,情绪体验依赖于生理唤起和适应认知标记。所谓适当认知标记是指某些情境使某人认为某种情绪是最适宜的。当人们莫名其妙地感到害怕时,往往以情绪来解释。如人们感到害怕时,有一个不受欢迎的人在场,则人们往往把这种情感解释为愤怒,但如果是在球场,则往往解释为激动。沃尔斯特(1971)把这个理论推广应用到爱情上。他认为,当我们处于生理唤起状态,而且当时情境使我们觉得爱情是这种情感的适当标记时,我们就会体验到爱情。你在注视爱人时,此时任何情境引起的生理唤起的加强,都可能被解释为爱情的加强。一对遭遇暴风雨的爱人,比在一般条件下更易于增加爱情,因为暴风雨引起的生理唤起被解释为爱情了。当然,如其他解释很明显,便不会解释为爱情。社会心理学家的研究表明,喜欢是爱的基础,影响喜欢的因素也影响爱情。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有助于人们产生喜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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