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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人性骚扰六旬老太被告上法庭 遇到变态骚扰怎么处理?(2)

2023-05-13 来源:文库网
被扫地出门之后,康辗转来到纽黑文养老院,还不老实,找上了本案受害者琳达 马龙。这一次,康就被告上了法庭,罪名是怀有性动机侵犯他人。康将于3月晚些时候出庭受审。
值得注意的是,康两次犯事的养老院都隶属于“老人住房援助集团”(Senior Housing Assistance Group, SHAG),只是位于不同地点的两处分院。
受害者马龙对养老院非常不满,批评院方明知康有前科,是个隐患,还是让他转到养老院里来。院方则表示,在所谓的前科当中,康并没有被正式告上法庭,所以没有必要公开“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马龙素来与养老院失和。马龙批评养老院虐待老人,自己出言反抗,却遭受报复。院方则否认马龙的指控,还说真正“骚扰”他人的正是马龙自己。
性骚扰(sexual harassment)指以性欲为出发点的骚扰,以带性暗示的言语动作,或者宗教仪式针对被骚扰对象,通常是加害者肢体碰触受害者性别特征部位,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
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在很多国家,性骚扰是一种不法的行为。

九旬老人性骚扰六旬老太被告上法庭 遇到变态骚扰怎么处理?


在古代,无论是中国和外国,都没有“性骚扰”这个名词,因为女子是男子的玩物与工具,“骚扰”下并不是什么大事,拈花惹草还会被视为“风流雅事”。
20世纪70年代以来,“性骚扰”一词常见于西方的报刊与广播之中,其含义是指:对异性在言语、心理或身体上以性的方式实施非礼的行为。
遇到变态骚扰怎么处理?中国法律法规——
中国对“性骚扰”行为的法律适用散见于法律法规。如《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
《民法通则》第101条和第120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005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北京市政府起草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性骚扰具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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