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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教授:学校的决定不能与国家的法律发生冲突

2023-05-13 来源:文库网

乔新生教授:学校的决定不能与国家的法律发生冲突


近期有两个热门话题,一是某企业规定本企业的员工之间不能结婚,如果结婚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另一个是有人质疑中国高校大学生不能结婚的规定,认为这种做法有违婚姻法的基本精神。这两个问题都关系到公民的基本人权——婚姻权的问题,所以格外引人瞩目。
看起来,两个问题都是婚姻权的问题,但实际上企业限制员工之间结婚是市场主体的个别行为,而禁止在读大学生结( 推荐阅读:经典英语散文,更多文章访问WwW.afbbb.Cc)婚的行为则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所以在分析时必须分开讨论。
关于企业的员工之间是否可以结婚的问题,从表面上看是一个市场主体与另一个市场主体私下谈判商定的事情。在完全充分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双方的合同条款想怎样谈就怎样谈,他人和国家的法律毋需干涉。但是,前提条件是合同的双方必须处于完全平等地位,如果一方处于弱势,这种谈判就很可能会出现稀奇古怪的内容,比如不允许员工谈恋爱、不允许员工生孩子等等。在这时,劳动法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的存在就很有必要了。如果劳动合同法不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法律上的硬性分工,劳动者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现在,人力资本相对过剩,拥有人力资本的大学生在求职时不得不接受屈辱的条款,如果国家的法律再袖手旁观,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将会得不到尊重。所以,在劳动合同谈判中,必须有劳动法为人力资本的提供者先行争取最基本的权利,这是社会文明的起码要求。事实上,世界各国在劳动合同法中都有关于禁止条款的规定,我国也不例外。
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尊重员工的基本权利,防止企业以契约自由的名义增加员工的义务。解决企业与员工之间合同的问题必须依靠法律,而不能仅仅依赖个别员工与企业的谈判。

乔新生教授:学校的决定不能与国家的法律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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