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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 事 ——《坡心杂记》之四(3)

2023-05-14 来源:文库网
公益新仓村有黄姓兄弟一起做生意,大白天路过坡心村南面两公里处的荒岭(必潭岭),突遭数名土匪抢劫,土匪把黄姓兄弟俩的财物抢去后,还残忍地把兄弟俩捆绑起来,活活打死并丢到旷野枯井里。黄姓兄弟俩尸体腐臭后才被人发现。
老百姓饱受匪患之苦,生活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广东通志》记载:“民国建立初期,广东军阀混战,政权迭变,土匪蜂起。其中最为严重的是雷州半岛地区及粤东的南澳岛。”特别自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广州湾(今湛江市)沦为法国租界后,法国殖民当局推行“以华制华”政策,准许土匪在市内活动,但不准抢租界;可以抢唐界,并且把军火卖给土匪,准许土匪将抢来的物品在租界内销赃,这就更加助长了土匪的形成和蔓延。当时的《中国农民》发表文章称:“南路土匪之多,为广东全省冠,亦可说为全国之冠,而雷州土匪之多,又为南路各属冠。”
据《徐闻县志》记载,民国时期,全县28万人口有19万人被杀、5万多人被迫流落异乡。上百个村庄被完全毁灭,上千户人家被杀绝种。仅龙塘乡深井一带,就有36条村庄被毁掉,下桥镇的后塘、信桥、迈埚一带,贼乱前有3个墟、101条村庄,贼乱平息时,仅剩50余户68人。

匪 事 ——《坡心杂记》之四


为防备土匪抢劫,当地不少农村建起了土墙炮楼或砖墙炮楼。坡心村的数户人家也合伙在村东头建了一座墙体宽厚的土炮楼,里面分隔成十多个小房间,邻村一些人也把值钱的东西寄存在土炮楼里。解放后还可看到这座高大土炮楼留下的残垣断壁。
“走贼”(当地话,谓躲避土匪)是百姓当时常有的事。小时候祖母常对我说:“你们小孩子呀,不知道过去的苦日子,现在生活比过去好了,社会也安稳了,以前没饭吃饱,没衣服穿,还要走贼,夜里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贼是什么人呀?”我感到好奇。
“贼都不是好人。那个‘妃陈仔’呀,抢劫勒索,杀人放火,没一点人性。”祖母说。
祖母所说的“妃陈仔”,原名杨陈仔,海康县东山村人,性格强悍、凶狠,勇猛异常,无恶不作,是民国初期在徐闻占山为王的匪帮头目之一。雷州半岛当时还有李福隆、妃陈仔、造甲三、蔡阿兰等几大股匪。
祖母姓陈,原籍徐闻县,小时候因家庭穷苦所迫,到雷城给一富户当小工。当时徐闻县匪患在雷州半岛尤为严重。她小时候在老家徐闻县饱尝了妃陈仔等土匪带来的祸害。

匪 事 ——《坡心杂记》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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