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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引争议

2023-04-07 来源:文库网

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引争议

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引争议


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引争议
近日,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一事引起广泛关注。
9月26日,贵州瓮安县法院就陈某翰故意伤害案进行通报,通报称:9月25日下午,有媒体就我院曾办理的陈某翰故意伤害案件进行报道,引发社会关注,我院高度重视,将组织人员开展工作,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感谢媒体及各位网友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并欢迎大家监督。
2014年4月30日,贵州瓮安四中初三学生陈泗翰在校遭李小东等人殴打两次,放学后又被强行拉到校外“单杀”,结果一死一伤。
幸存下来的陈泗翰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年。
陈泗翰出狱那天,日头很烈。
二十几个家属在贵州未管所门口等了三个小时。母亲李荣惠不肯到阴凉处坐着,她站在正对大门的地方,好第一时间看到儿子出来。这三个小时似乎比过去的2269天都要难熬。
8月25日,家属们在未管所门口等陈泗翰出来。
陆续走出来50个刑满释放人员,陈泗翰是最后一个。刚出大门,他就被带去一侧的司法车上。父亲陈善坤急了,不顾阻拦地跑过去问,才得知儿子作为假释人员要先到福泉司法所办理手续。
这是陈泗翰第一次近距离看到父亲发白的双鬓,他心疼又愧疚,主动去拉父亲的手。陈善坤一惊,怎么孩子的手是冰凉的?车上座位不够,只能让妻子陪同,陈善坤还没来得及跟儿子说上两句话,车就要开了。被落下的他眼巴巴望着,追着车小跑了一段。
想象中的团聚画面没有出现,亲属们只好各自返回车里,路上有人惊魂未定地说,刚刚那几名便衣站在旁边,她以为是李家请来报仇的打手,“我都吓死了!”
李家指的是李小东家。2014年4月30日,李小东等人在校殴打陈泗翰两次,放学后又将其强行拉到校外“单杀”,结果一死一伤。幸存下来的陈泗翰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年。
这个罪名让陈善坤夫妇无法接受。他们始终认为儿子是“正当防卫”,并打定主意要申诉到底,还孩子一个公道。
而陈泗翰的自责从未停止过。走出未管所的那一刻,他没有开心的感觉,只感到一种“解脱”。他很想忘掉过去,却不知该如何重启人生。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从来就没有变过,变的只是适用标准,而这个分水岭就是昆山龙哥案。而该案是2014年发生的,正当防卫的适用标准还是非常严的。就算是今日的适用标准,该案也还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不是一个罪名,只是相对正当防卫的一个术语。法院当然不可能以防卫过当来判刑,具体到该案就是故意杀人罪。
该案要想构成正当防卫存在两个阻碍。一是陈泗翰在校遭李小东等人殴打两次,放学才又被强行拉到校外“单杀”,这中间存在时间间隔,陈泗翰为何没有寻求家人或者学校的帮助?到底是强行拉到校外还是“邀约打架“?二是杀人的刀是怎么来的,陈泗翰说是他同学递给他的,他同学的口供说是陈泗翰要的。
而这两个阻碍的存在是致命的。这两个阻碍完全将案件事实变成,陈泗翰因为遭到在校遭李小东等人殴打,相约放学后去到校外“单杀”。除此之外,是陈泗翰先用刀加以阻挡得,这就更难认为为正当防卫了。
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恰恰就证明了这一点。一审法院认定:陈泗翰明知与李小东打架会发生伤害的后果,在李小东等人邀约之下,还准备了一把卡子刀放在身上。当李小东用拳脚殴打陈泗翰时,陈泗翰最先掏出卡子刀刺伤李小东。倘若证据呈现的事实就是这样,陈泗翰是无法认定为正当防卫的。
校园欺凌纵然可恶,但是需要通过正当途径加以解决。悲剧的发生不是陈泗翰的错,也不是校园霸凌者李小东的错,他们都说校园霸凌的受害者。错在社会没有重视校园霸凌,学校、家长不以为意。校园霸凌者自以为很威风,然后丧了命;被欺负者没有途径救济,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奋起反抗酿成悲剧。陈泗翰今年刚刚出狱,才21岁,希望能够重振信心,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引争议


校园霸凌事件怎么处理
黑龙江学生斗殴事件
近日,一段学生聚众斗殴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显示,现场有多名女生互相殴打,场面极其混乱。
据了解,视频中斗殴事件发生在9月19日中午,黑龙江哈尔滨市依兰县第二中学学生盖某与该县职教中心学生隋某,在校外某广场附近约架。盖某召集王某、张某等20余人,隋某召集徐某、李某等10余人参与斗殴。
经查,目前共抓获参与人员22人,均为未成年人,其中16人为在校学生,6人为社会人员,另有14人尚未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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