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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张庭夫妇传销案深度了解传销的定罪与处罚(普通人更不能碰这个)(4)

2023-05-15 来源:文库网
总而言之,我国全面禁止传销行为,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财产安全。普通人不应被夸张的利益宣传蒙蔽双眼,经营者也不应为了牟取暴利触碰法律红线。
尾注:
与刑法规定冲突,已于2013年4月8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五、关于“团队计酬”行为的处理问题。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是“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参考文献:《传销行为,底线在哪里?》,作者:郭谭浩 肖飒,公众号肖飒lawyer。 

从张庭夫妇传销案深度了解传销的定罪与处罚(普通人更不能碰这个)


《禁止传销条例》第7条: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5. 工商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列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按照司法程序对组织者依照《刑法》第 225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从张庭夫妇传销案深度了解传销的定罪与处罚(普通人更不能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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