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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孝敬老人这一项没规定女婿赡养岳父母的义务,有人担心女儿嫁出去的家庭(2)

2023-05-15 来源:文库网
俗话说“好儿子不如好媳妇”,这话可能是长辈们的心得了!有一次听奶奶和老娘闲聊,我才知道真正的原因,奶奶的大概意思是:别看那个三婶是表面憨厚,很和善,她看错了人。特给会两面三刀,玩阴的,当人面问寒问暖,孝顺的不行,就她们两个人的时候,就冷言冷语,代答不理的,没事还到儿子那里搬弄是非,告黑状,最后弄的家里鸡犬不宁。
奶奶很气愤,也无奈:离开他们心境,可能没有我,他们两口子关系就好了!最后没忘了嘱咐老娘:可别学这样的人,她自己也有儿子,这样当妈,不会有好报的!
我现在的媳妇,人也很老实,很孝顺,有一次小心的和我说:以后别让妈和咱们一起住,咱们给多少钱都行。
我明白她啥意思,她是担心最后成为费力不讨好的“罪人”。我信心满满的告诉她:到时候我们买个大房子,把四位老人都接过来,雇一个保姆专门伺候她们,还能凑一桌麻将,只要你能笑脸相迎,一视同仁就行了。
《民法典》没有规定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这充分体现了新法典的完善,严谨,和人性化的入情入理。
现在,很多都是独生子女家庭,有的家庭必然就会生女儿了,家里就一个宝贝闺女,女婿没有义务,那今后谁来照顾和赡养呢?

《民法典》孝敬老人这一项没规定女婿赡养岳父母的义务,有人担心女儿嫁出去的家庭


实际上,这部法典正事考虑了现实生活的特殊性,为了保障这部分人的利益,才如此制定的。
权利和责任是对等的,就像我们常说的有付出才能有回报。不论男女,只有直系亲属才有继承权和赡养义务,相对于有儿子或者有女儿的家庭,儿媳妇和女婿都是外人,如果强制要求自然就不合理了!
有人会说了,原来说养儿防老,儿子养天经地义,照你这么讲,儿媳妇也没有义务,以后的老人不是没人养了吗?
当然不会,我们姑且不说,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将成为必然,老年人有一个幸福,快乐的晚年生活将不再遥远。就单纯就这部法典来说,老年人也更加有保障了!
其实,原来的法律也没有要求儿媳妇的赡养义务。但儿子和媳妇是一家的,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不但相互的身体共有,婚后的财产共有,公公婆婆给儿子的赠予和遗产的继承也是共有的,做媳妇的连带享受了,你当然要赡养,即使你没有从男方父母那里得道任何好处,他的赡养义务你们是共有的,你当然要责无旁贷的参与赡养。

《民法典》孝敬老人这一项没规定女婿赡养岳父母的义务,有人担心女儿嫁出去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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