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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王浩法官现状怎么样(当年让国人不敢扶老人)(2)

2023-05-15 来源:文库网
很快,徐老太的儿子就赶来了,在家属赶来以后,陈二春就走了,而因为老太太行动不便,彭宇则热心的和徐老太儿子一起送她去了江苏省中医院,到了医院看潘辉忙不过来,彭宇也跟着跑前跑后,还垫付了200块的医药费。
彭宇做了好事,徐老太一家很感激,事情到这里本来也该结束了,但哪知这竟是麻烦的开始。
经过医生的一番检查,发现徐老太的伤情十分严重,不但身体多处骨折,达到了八级伤残,而且左骨股骨颈伤损严重,需要进行人造胫骨置换手术。不但手术费用高昂,就是手术以后,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徐老太的康复也需要不少的费用和时间。
这下徐老太不愿意了,她认为就是彭宇给她撞了。
“我有没有看清楚?不是他撞的他能那么好心,不但扶我起来送了医院,明明我儿子就在医院,他却垫付了200块钱,而且他还是个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学生,他没撞人他能那么好心?”
徐老太一番哭诉,她的儿子潘辉和其他亲属全都深信不疑,一家人决定要让彭宇负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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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潘辉就联系上了彭宇,要与他讨论关于徐老太受伤的赔偿事宜。
彭宇听了大呼冤枉,他说:“我就是看她一个老太太摔倒了可怜,我助人为乐咋你们还冤枉我?我当时为啥垫付200块钱?不是因为你扶着老太太不方便缴费吗?我从车上下来时她就已经摔倒了,不是我撞的,这钱我不赔!”
两人僵持不下,先是闹上了派出所,还请来了当时的另一个目击证人陈二春。
陈二春说:“到底老太太是怎样跌倒的我不清楚,但我看到时,老太太就已经摔倒在地上了,并且彭宇与老太太摔倒的地方也有一定距离。”
陈二春的话虽然模棱两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地是,就是不能肯定彭宇撞了人,既然没有确凿证据,赔偿是不是也无从谈起?

彭宇案王浩法官现状怎么样(当年让国人不敢扶老人)


徐老太的家人不服这个说法,他们甚至认为陈二春与彭宇已经算有了私交,所以陈二春即便看到了什么也不好意思说,因此他们更要追究到底。
2007年1月4日,徐老太一家将彭宇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6万元。
扑朔迷离罗生门
这个案子,就归王浩所在的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受理,王浩是本案的主审法官。这本来是一个还算简单的民事诉讼,但不知为何却一波三折问题重重,直到多年以后都还是一桩不明真相的糊涂官司。
2007年4月26日,本案第一次开庭,刚开庭便发生了诡异的事。
这起民事纠纷最初发生时,彭宇、陈二春以及徐老太、潘辉,他们是闹到了派出所的,在派出所留有笔录。然而开庭时王浩到城中派出所去调取笔录时,却被告知丢失了。为什么丢失了?因为装修房子,所以很多笔录都丢了。
这不禁让人怀疑,这派出所是干啥吃的?装修房子竟然不提前把重要的档案都收起来吗?
笔录丢失了,法院就让当时接待他们的派出所民警,依据回忆再做一份笔录出来。这里又有一个问题,这民警每天处理各种纠纷,这几个月前的一份笔录内容他能记得清吗?本来就是随机事件,这位民警应该也不会特别去记这件事,若印象不深刻记忆有差错,他的回忆能当作证据提交吗?
因为出了这样的差错,所以第一次开庭不了了之,6月13日又第二次开庭,也是因此没有闹出结果。
然后诡异的事情又来了, 7月6日第三次开庭,本来被派出所弄丢的笔录,竟然有了一张照片,是徐老太一方提供的。
这张照片上的笔录内容显示,在当时派出所询问时,彭宇就承认了自己撞的人。
面对这一份证据,彭宇大呼冤枉,并指出来这张照片又不是笔录原件,没有原件作对比怎么考证它的真实性?如果是篡改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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