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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3)

2023-05-14 来源:文库网
一处农村宅基地一般都是四间房,按拆迁政策,可以置换两处八十平方米楼房。按市场价格,两套楼房至少一百二十万元,这与原房产价值产生巨大反差,也有卖了房子的人开始反悔了。原卖主告我时,已经距房屋买卖十八年之久了,而当初买房时,哪里会想到如此增值。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多少人丧失了起码的道德底线,不讲良心,不讲信用,甚至不讲亲情。为了一处房产,不顾兄弟之情、不顾父母养育之恩,对簿公堂的不乏其人,这样的人最终要受到道德、良心的谴责!
听老人说过:“屈死不打官司”,打官司是需要成本的,除诉讼费,还有律师费,古语有:“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而中国有句调侃的话:“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很多人自以为有点关系,四处打点,这要花费很多钱的,而且耗费极大精力。我是被告,这官司不打也得打,第一次被告上法庭,没有打官司的经验,免不了有点手足无措,也是急于想结束官司,就答应和解,把拆迁补助和分房剩余的面积,折合人民币大约八万元给原告作为补偿。但原告在法庭口口声声心理不平衡,并狮子大开口,非得把拆迁安置的两套住房平分一套,和解因此破裂了。原卖主自以为在官场有点关系,在外扬言要把两套安置房都收归他所有。但我以为房屋是双方自愿买卖,且时间已经十八年之久,我早就是合法房产所有人了,律师告诉我,即便他赢了官司,也不可能把安置的两套房子全部得到。

我的房子


于是我决定,与其拱手相让,不如把官司打到底,其后我拒绝了一切和解可能,法官多次迫我和解也被拒绝,官司就一直拖着不判。官司不判,我反而心里有了底,口气日趋强硬,质问法官为什么要受理因利益驱动而反悔的案件,既然受理为什么超期不判,这就是不作为!官司一直拖了三年,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
旷日持久的官司以我胜诉而告终,之所以胜诉,是我当初完成了所有过户程序,合法取得了该宅基地的所有权。买卖农村宅基地纠纷全国很多,最出名的当属北京宋庄画家购买农村小院的案件,画家输了官司,关键是他没能取得土地证过户;而农民输了信誉,听说最终那个农民也没能拿回他的院子,因为他赔不起画家的损失,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而告我的原房主,极尽造谣、耍赖之能事,说我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产权,明明是他亲手和我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并按了手印,却把脏水泼到他父亲身上,说是他父亲偷卖了他的房产,十八年来他并不知情,公然在法庭撒谎。他父亲地下有知,这脏水泼在身上不知是什么滋味,听说他父亲活着的时候是不准儿子不讲信用、反悔打官司的,这样的农民才是中国几千年来传统诚信、淳朴的中国人。这次官司见识了无赖人的嘴脸,当时签合同时卖主并没有在契约上签字,只是按了手印,而年代久了手印已经没法辨别,卖主死不承认是他亲自签的合约,这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很大教训。

我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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